一、法定依据
《城市绿化条例》第二十五第三款: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。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,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,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。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因城市建设、基础设施安全维护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移植树木的;
(二)具备相关迁移设备、技术的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申请表;
(二)市发改委立项批复;
(三)市规划建设局盖有骑缝章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;
(四)市规划建设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;
(五)移植方案。
四、办理程序
(一)申请人向市政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;
(二)窗口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,签署审核意见(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查验、会商会审,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),并制作上报文件转报市(州)人民政府(林业主管部门)审批。
(三)经审查批准的,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;不予批准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五、办理时限
(一)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。
(二)承诺时限:10个工作日。
六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
不收费。
七、审批决定证件
《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
八、数量限制
无。
九、联系方式
(一)办理地点
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:(0839)5572112、5572113
(二)办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。(节假日除外)
(三)网上办事大厅
中心网站:http://www.gyzwfw.gov.cn/
(四)投诉电话
监督电话:0839-5572877 0839-5572233
十、注意事项
无。
